4機關幼兒園年財政支出800萬元引來質(zhì)疑
《廣東省2010年省級部門預算草案》28日公布,廣東省人大代表發(fā)現(xiàn),有4個省級部門辦的幼兒園納入財政預算。這4家幼兒園,今年支出超過1500萬元,有800多萬來自一般預算開支。有代表認為,這些幼兒園是計劃經(jīng)濟的產(chǎn)物,是個別部門變相撈福利。
有省人大代表發(fā)現(xiàn),有4個省級部門辦的幼兒園納入財政預算。省文化廳幼兒園共需支出287.56萬元,不過,只有62.56萬元是預算撥款,其他225萬元來自“其他資金”。省衛(wèi)生廳幼兒園基本支出217.01萬元,其中58.35萬元來自財政撥款,158.66萬元來自“其他資金”。省公安廳預算支出明細表中,“幼兒園差額補助”一項,需一般預算50萬元。而另一家機關幼兒園需要支出1016.62萬元,其中,財政撥款656.26萬元,“其他資金”360.36萬元。
這4家幼兒園,今年支出超過1500萬元,有800多萬來自一般預算開支。
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祁海分析,個別部門辦的幼兒園,招生先面對所在單位子女,招生沒有公開,卻要使用公共財政,自然引起群眾不滿。
省級部門預算中,列出幼兒園開支,由來已久。早在6年前,就有省人大代表發(fā)現(xiàn)這一問題。去年,廣州市各部門的財政預算被公布后,廣州市9家機關幼兒園每年的財政補貼高達6000萬元,一度輿論嘩然。
與前幾年相比,這幾所幼兒園享受的財政撥款已開始減少,但有代表也指出,一所幼兒園一年要花費1016萬元,比一些初中、高中還多,這也十分夸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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