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兒服裝新標出臺1個月 部分商家不知情
根據(jù)衣服的甲醛含量、PH值、異味等指標,服裝分為了3個安全級別,其中A類是幼兒用品,B類是直接接觸皮膚的用品,C類是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用品。8月1日起,我國就幼兒服裝出臺新標準,要求今后售賣的3歲以內的幼兒紡織用品必須符合A類高安全級別。記者近日采訪發(fā)現(xiàn),新標準雖然已施行1個多月,但是目前市場上的許多幼兒服裝不符合新標準的要求。
【調查一】部分幼兒服裝無標簽
9月5日上午,記者來到幼兒服裝店較為集中的國際商貿城進行調查走訪。記者在位于國際商貿城3樓電梯口附近的一家幼兒服裝店看到,這家服裝店掛有許多幼兒內衣,記者發(fā)現(xiàn),這些內衣多數(shù)都沒有標簽。店主對記者說,他們這里主要賣0~3歲孩子穿的內衣,當記者詢問這些內衣為何沒有標簽時,店主說:“有的廠家出的衣服就沒有標簽,但都是老廠家了,衣服都是純棉的,質量沒有問題。”當記者詢問A類、B類服裝的區(qū)別時,這名店主說:“我這兒幼兒內衣A類、B類的都有。A類內衣當然好,比B類的貴,上價也高,不過,不管A類還是B類都放心穿吧,這都是符合國家規(guī)定的。”
采訪中記者發(fā)現(xiàn),國際商貿城幼兒服裝區(qū)有個別自稱出售韓國外貿服裝的小店,記者在其中一家小店內看到,這里幼兒服裝的標簽都是韓文,而且賣價很高,店主向記者介紹說:“我們店的服裝都是韓國進口的,樣子新潮,質量也好。”對于衣服上的韓文標簽,這名店主說:“這都是韓國貨,標簽當然是韓文的了。”
【調查二】一些商家沒有執(zhí)行新標準
記者了解到,在此次新標準出臺之前,市場上的幼兒服裝執(zhí)行的是GB18401—2003標準,規(guī)定2歲以下的幼兒服裝執(zhí)行A類產品標準,2歲以上執(zhí)行的是B類產品標準。而此次出臺的新規(guī),主要改變的就是將幼兒服裝的適用年齡由24個月修改為36個月,也就是說,3歲以內的幼兒服裝都必須符合A類標準要求。但是,記者在走訪中發(fā)現(xiàn),雖然新標準已經(jīng)施行1個多月,但是目前市場上出售的許多2~3歲的幼兒服裝大都沒有執(zhí)行新標準。
9月5日上午,記者調查走訪時發(fā)現(xiàn),在國際商貿城3樓幼兒服裝區(qū),只有比豆專賣店、心適Baby專賣店、嬰之谷專賣店等少數(shù)幾家品牌專賣店里的幼兒服裝都是A類產品,其他小店幾乎都出售B類的2~3歲的幼兒服裝。
當日下午,記者來到位于滿達商城一樓的幼兒服裝區(qū),發(fā)現(xiàn)這里的多數(shù)商鋪也都出售2~3歲孩子穿的服裝,而且多數(shù)沒有執(zhí)行新標準。
ZARA時裝店入駐維多利商廈和萬達廣場以來,受到市民的追捧和歡迎。作為時裝界的著名品牌,ZARA幼兒服裝部的衣服是否符合新標準的要求呢,9月3日,記者來到位于維多利商廈一樓的ZARA時裝店,以顧客身份進行了走訪。記者注意到,這里幼兒服裝的號段有按照月份區(qū)分的,適合0~36個月孩子穿的服裝都是A類,但是按照適用年齡區(qū)分的幾款衣服中,適合2~3歲孩子穿的衣服是B類,其中一件適合2~3歲女孩穿的開衫外套竟然是C類。
【調查三】銷售人員不知安全類別
根據(jù)規(guī)定,紡織產品分為3類,其中A類是幼兒用品;B類是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;C類是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。記者在采訪中發(fā)現(xiàn),多數(shù)幼兒服裝店銷售人員都不清楚幼兒服裝的這一新標準,而且都不知道標簽上標注的A、B、C類字樣所代表的意義。在滿達商城一家幼兒服裝店,銷售人員指著衣服上的GB18401—2003版本的標簽對記者說:“這都是正規(guī)廠家的衣服,是合格產品,標簽當然也沒有問題。”采訪中,一名幼兒服裝店的店主對于A、B、C類的解釋更讓人大跌眼鏡:“衣服有A類的、B類的、C類的,只不過有的公司衣服出廠時用的是A類的標簽,有的公司是B類的標簽。”也有銷售人員解釋說:“A類是一線產品,B類是二線產品,C類是三線產品。”
【誤區(qū)】家長只重款式忽略安全
記者在隨機采訪中發(fā)現(xiàn),許多家長在給孩子買衣服時,往往更看重的是衣服的款式、質地和價格,不會注意標簽上標注的安全類別,而且也不清楚安全類別所代表的意義。市民劉女士對記者說:“我為兒子買一些貼身穿的衣服時,一般都去一些品牌連鎖店買,價格不貴質量也有保障,可是很少注意過標簽上的安全類別。至于外面穿的衣服講究就更少了,只要樣式好看、穿上舒服、價格能接受就行了。而且,我經(jīng)常從一些外貿店給兒子買外套,衣服挺漂亮的,摸起來手感也不錯,不過多數(shù)都沒有標簽,就算有也是韓文。有時候,覺得這種來路不明的衣服真是不安全,但是心想是外面穿,幾乎不貼身,所以就買了。”
采訪中,也有不少年輕媽媽向記者表示,由于網(wǎng)上款式多、樣子新潮、價格便宜,所以經(jīng)常從網(wǎng)上為孩子購買衣服。市民劉巖對記者說:“我經(jīng)常給女兒從網(wǎng)上買衣服。網(wǎng)上的幼兒服裝款式時尚,而且網(wǎng)店店主都搭配好了,自己都不用想著怎么搭配。我覺得這種方式便捷、實惠,每次買回的衣服質量還都不錯。我比較在意衣服有沒有標簽,至于標簽上標注的安全類別等內容,一般都不會留意。”
【規(guī)定】新標準對有害物質含量要求更嚴
針對幼兒服裝新標準一事,9月6日,記者采訪了內蒙古纖維檢驗局的副局長邱瑞卿,她說:“新版的《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(GB18401-2010)本來準備于2011年8月1日實施,不過由于多種因素,延期一年才全面強制施行。也就是說,從今年8月1日起,《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(GB18401-2010)正式強制實施。按照《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(GB18401-2010)的規(guī)定,0~36個月的幼兒紡織用品必須符合A類高安全級別。所以說,市民如果要給3歲以內的孩子挑選服裝,一定要注意看服裝的標簽上是否有安全執(zhí)行標準A類、GB184012010等字樣。”邱瑞卿告訴記者,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2003年發(fā)布了強制性國家標準GB18401-2003《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。在新版的《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(GB18401-2010)出臺之前,市場上的幼兒服裝執(zhí)行的是GB18401-2003標準,規(guī)定2歲以下的幼兒服裝執(zhí)行A類產品標準,2歲以上的執(zhí)行B類產品標準。而此次出臺的新規(guī),主要改變就是將幼兒服裝的適用年齡由過去的24個月修改為36個月,適用身高由80厘米調整為100厘米。
邱瑞卿說,重要的一點在于,該新標準對于甲醛含量、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方面要求更為嚴格,安全性高出不少。
【措施】工商部門:依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
針對目前呼和浩特市市場上出售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幼兒服裝,記者采訪了呼和浩特市工商局消保科的李科長。他說:“日常工作中,我們會根據(jù)市民投訴及一些反映較多的市場,對幼兒服裝進行產品質量抽檢、專項檢查。對于個案投訴,我們會進行調查,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問題,會依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。目前呼和浩特市市場上可能還有部分不符合規(guī)范的非A類幼兒服裝,應該是以前生產的存貨。既然《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(GB18401-2010)已經(jīng)正式實施,我們就會嚴格執(zhí)行,我們會加強對市場上這類0~3歲幼兒服裝的檢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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